FAQ
申請資格相關
請參照各年度申請須知,113年度自7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。
教育部核定之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專校院(以下簡稱大專校院)得推薦與確認大三(含)以上及碩士(含博士)在學生申請本計畫。
1. 本國生
(1) 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。
(2) 在學一般生: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、不限科系之大三以上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在學生,不含在職生。
(3) 應屆畢業生:112學年度畢業,且於113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(男性須為役畢或符合免役資格),不含在職生。
2. 僑外生
(1) 具備外籍生或僑生身分並持有外僑居留證者,不包含陸、港、澳生。
(2) 於申請計畫至參與計畫期間,保持在學學生身分,並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、不限科系之大三以上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在學生,不含在職生及應屆畢業生。
(3) 經錄取之學生須於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。工作許可申請方式依各校規定辦理,請洽各校僑外生事務窗口。
可以,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須佐證在學證明並者,即可申請。
可以,本計畫申請之學生資格開放僑外生申請,資格如下:
僑外生
1. 具備外籍生或僑生身分並持有外僑居留證者,不包含陸、港、澳生。
2. 於申請計畫至參與計畫期間,保持在學學生身分,並於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就讀於我國大專校院、不限科系之大三以上學士、碩士及博士在學生,不含在職生及應屆畢業生。
3. 經錄取之學生須於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持有有效工作許可證。工作許可申請方式依各校規定辦理,請洽各校僑外生事務窗口。
可以,學校或學生須提供未來就讀研究所相關佐證資料(如:錄取通知)或切結書以示證明具在校生資格,待入學後,再補齊學籍證明。
可以,各校有意參加本計畫之學生,可透過本計畫網站報名,並自行上傳相關履歷資料。
大專校院「統籌窗口推薦」相關
由學校統籌單一窗口向計畫執行團隊提出申請,每間學校僅限1組申請帳號、密碼,並於113年5月13日前完成至系統內勾選推薦學生之名單。
沒有,但建議由校級行政單位推派窗口擔任,先進行校內推薦甄選作業。
大專校院推薦學生不限科系且人數不限。
建議以曾獲5G領域相關之國內外 MOOCs 修課證明、專業證照、競賽獎項或具備實習經驗者優先。
1. 須於113年5月13日前完成各校推薦學生名單。
2. 建議學校應儘早完成推薦學生名單,報名系統將會限制學生必須滿足所有必填欄位,目前設定上傳資料檔案容量上限為10MB。
1. 建議由大專院校的一級單位擔任統一窗口。
2. 建議大專校院授與本計畫錄取學生相對等之實習學分。
3. 進行校內甄選作業並推薦本國籍應屆畢業生及大三(含)以上之在學一般生申請;僑外(不含陸、港、澳生)大三(含)以上之在學一般生申請(不含應屆畢業生)。
4. 參與本計畫舉辦之活動,如人才媒合、研發專題發表等,並藉此展示學生參與專題成果,做為學校招生行銷與曝光之管道。
5. 協助本計畫錄取之僑外生辦理工作許可證。
產業新星「甄選」相關
參與本計畫之學生可以自由參加5G研發實戰人才媒合相關活動,另可密切注意計畫網站、FB粉絲專頁等,查詢計畫相關媒合活動時間、地點,與企業進行媒合交流。
學生甄選分為二階段,第一階段由學校推薦名單後,企業根據大專校院提供的資料,進行履歷媒合作業或由學生主動應徵職缺;另被邀請之學生,可參加第二階段企業媒合,與企業進行1對1媒合及交流。
第二階段面談後,於113年6月26日前,由企業通知學生完成報到相關手續,本計畫網站於113年6月底前公告錄取名單。
若被多家企業選上之學生,須提早決定要去研發實戰的企業,並於113年6月26日前完成報到手續。
計畫辦公室將以E-mail通知大專校院及學生統籌窗口,或可隨時至計畫官網(https://www.5g-jump.org.tw/)及系統平台確認最新錄取情形。錄取之學生名單,將於113年6月底前公告為原則。
產業新星「實戰津貼」相關
1. 本計畫給付每人總津貼,學士級為總津貼新臺幣 36,000 元整;碩士級以上(含博士) 總津貼新臺幣 60,000 元整,其他相關薪資福利由企業自行與所錄取的學生議定之。
2. 勞健保原則上分為自付額與公付額,企業負擔公付額,而學生需負擔自付額。因此學生實際領取之「實戰津貼」為扣除自付勞健保費用後的金額。
由企業每月撥款至學生帳戶。
學生參與本計畫之研發實戰,並不影響學生到其他單位實習或工讀,然而實際依學生與企業簽定合約議定之。
由學生與企業自行議定之。
產業新星「研發實戰時程/時數」相關
學生之研發實戰總時數至少須達196小時,全程(3個月)的每個月都需有研習時數(僑外生於學期間每週不得超過 20 小時,暑假則不限),並須上TMS訓練管理系統填報每個月的研發實戰實作內容、學習活動或輔導紀錄。
學生至企業進行研發實戰,須平均在3個月的研發實戰期間進行(每個月都需有研習時數),實際到班時間由企業與學生議定之。
本計畫實戰期程為暑假期間,學生可與企業討論每週參與研發實戰的時間,其餘時間可由學生自行運用。
否,必須至企業進行。
學生得因不可抗力之因素,並提出相關證明(例如:診斷書等資料),向企業申請研發實戰終止,無須償還已請領之研發實戰津貼,但涉及後項規定除外。
學生有以下情形將予以研發實戰終止:
●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者,須繳回已請領之津貼予公司,並不得再申請本計畫。
● 因學生適應不佳,由企業向本計畫提出研發實戰終止申請並核准者。
承上述情形者,統一由企業向計畫執行團隊提出研發實戰終止申請,研發實戰津貼之計算至研發實戰終止當日,並依研發實戰時數比例核撥。
其他問題
企業應與學生簽訂合約,明確說明企業與學生之權利義務,建議學生可在媒合期間與企業詳細討論,避免日後研發實戰期間造成相關之糾紛。
由企業與學生議定即可,不需透過計畫執行團隊處理。
本計畫懶人包、申請說明會簡報資料、大專校院學生選送及研發實戰申請須知、一般企業申請須知皆會上傳至計畫官網(https://www.5g-jump.org.tw/zh-tw/downloads)供下載參考。
凡中華民國境內能提供商用5G產品、衛星地面終端、太空(衛星)研發專題實作機會者,得申請為本計畫之實作企業。
開放網路:導入開放網路(Open Radio Access Network, O-RAN)架構開發之相關產品,如基站(O-CU、O-DU、O-RU)、管理(SMO、RIC)、核網(5GC、RIC網管)、端到端解決方案等。
系統整合:如基站設備的設計、製造及軟體整合、異質網路整合等。
專網終端設備:如5G AMR(無人搬運車)、5G投影機、5G監控射影機等。
元件/傳輸:如天線、射頻、小基站無線接取、關鍵材料、SDN/NFV解決方案等。
應用:如車聯網 /自動駕駛、5G智慧物聯網(5G AIoT)、工業物聯網等應用。
1. 由企業統籌單一窗口,彙整內部單位或附屬機構提出企業研發專題與員額需求。
2. 依企業需求申請相關研發專題,惟單一研發專題可申請學生員額數至多7名。
1. 「太空產業供應鏈暨網通產業新星飛揚計畫」企業申請表一份:
2.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份:
申請企業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,且均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(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)。
(註: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公司登記資料網站查詢下載,網址:https://findbiz.nat.gov.tw/fts/query/QueryBar/queryInit.do)
3. 近期營利事業所得稅完稅證明或近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一份。
4. 近一年內金融機構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一份。
以上申請文件請加蓋公司印鑑及負責人簽章。
因政府計畫預算有限,本計畫將籌組審查委員會,針對企業提出之專題內容及員額數進行評估並核給員額數。
評估重點及加分項目有:
1. 審查重點
審查項目 |
權重 |
審查要項 |
專題內容 |
50% |
專題內容與其對應領域之扣合度 |
職務潛力 |
40% |
職務、實作方向與專題內容之相關性 |
企業投入資源 |
(10%) |
如研習津貼加碼、時數增加或人才留聘用誘因等 |
2. 加分項目
參與之企業如投入下列相關資源,將視情形酌予加分:
(1) 自辦培訓課程、成果展或競賽
(2) 研發專題延伸成果申請專利
1. 申請作業:推動企業提出5G/ 3GPP R15以上、太空/低軌道衛星相關領域研發實戰之人才需求。
2. 評估作業:由本計畫籌組審查委員會,評估及核定企業所提出之研發專題及員額數。
3. 甄選作業:企業依學生所投遞之履歷資料,媒合甄選適合的人才。
4. 提交錄取名單及報到作業:企業提交錄取名單並通知學生完成報到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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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針對每一研發專題至少須指派1名公司員工為指導業師,協助甄選作業以及後續研發實戰的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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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學生甄選作業,如參與人才媒合及面談、提交錄取名單、參與本計畫期末研發實戰發表暨媒合交流活動或各項活動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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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學生完成報到相關手續,並通知本計畫執行團隊報到進度。
1. 於執行期間輔導每位學生進行研發實戰及協助安排任務,並推動學生參與計畫之學習活動,如技術工作坊等。
2. 學生之研發實戰總時數至少須達196小時,全程(3個月)的每個月都需有研習時數(僑外生於學期間每週不得超過 20 小時,暑假則不限),並須上TMS訓練管理系統填報每個月的研發實戰實作內容、學習活動或輔導紀錄。
3. 本計畫將於期末辦理研發實戰發表暨媒合交流活動,企業須推薦學生進行研發實戰發表,並藉此展示各項實戰成果,做為公司行銷與曝光之管道。
須配合本計畫執行結訓學生之流向追蹤調查作業至少2年。
學生得因不可抗力之因素,並提出相關證明(如診斷書等資料),向企業申請研發實戰終止,無須償還已請領之津貼,但涉及後項規定除外。
學生有以下情形將予以終止合約:
● 個人報名及履歷資料填寫不實者,須繳回已請領之津貼予公司,並不得再申請本計畫。
● 因學生適應不佳,由企業向本計畫提出研發實戰終止申請並核准者。
承上述情形者,統一由企業向計畫執行團隊提出研發實戰終止申請。於終止後七個工作天前提交「研發實戰終止申請表」。
1. 學生津貼,計算至終止當日止,並依研發實戰時數比例核撥。
2. 若學生研發實戰終止,企業得申請遞補員額:
● 企業須於113年8月31日前(含)提出申請,且遞補順序以備取生為優先。
● 若企業備取名單不符合專題需求,遞補範圍可擴大至受大學校院推薦之學生。
● 上述遞補申請需經計畫團隊審核,且基於津貼不重複核給之原則,將銜接原研發實戰時數計算,研發實戰期間前後不得重疊。
3. 若放棄遞補,企業已請領之津貼將於尾款撥款時扣除或結餘款繳回。
1. 企業錄取之學生自 113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9 月 30 日止(共 3個月整)。
2. 學士級為總津貼新臺幣 36,000 元整;碩士級以上(含博士) 總津貼新臺幣 60,000 元整。
3. 其他相關薪資福利由企業自行與所錄取的學生議定之。
由本計畫撥款給企業,再由企業給學生。
編列原則:
(1) 配合政府計畫規範,本計畫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編列經費。
(2) 本計畫編列項目包含:直接費用(實戰津貼/未稅)、公費(直接費用*3%)與營業稅三項,並依實際參與研發實戰人數核算。
1. 依照實際錄取學生人數簽約,並分2期款撥付。
2. 第1期款占計畫經費50%,於簽約後並檢附發票(含稅)撥付。
3. 第2期款(尾款)占計畫經費50%,尾款按實際支用金額結算並提供經費累計表及實戰津貼請領清冊,經驗收核可後,憑企業開立之發票(含稅)撥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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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需設立專帳記載各項收支。計畫經費應直接入帳於企業之專帳帳戶,不得委由第三人代為收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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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應配合本計畫會計查帳作業,於指定時間繳交相關會計查核資料,如因會計查核資料不齊或違反經濟部報核規定,企業需無條件繳回政府款項,若經查證屬重大缺失者,3年內不得再申請本計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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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經費之結餘及扣稅前孳息毛額均須繳回國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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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立法院審議預算之特殊原因,得逕行通知調整計畫經費之撥付。
無。大家可依一般勞務定期化契約微調成符合這次計畫的版本,或依各企業的內部約聘合約修改成符合雙方議定的內容。
本計畫於媒合截止日後,將於計畫網站公告企業錄取的正取名單,惟考量個資問題,學生姓名若為三個字,中間字會用O標示;另外,5G研發實戰的3個月期間,學生須在本計畫的學習平台上,紀錄每個月到企業端進行研發實戰的任務及學習內容,以上公告及紀錄都可作為證明。
學生因不可抗力因素退訓,已向企業請領的實戰津貼可不必返還,企業剩餘的津貼須由遞補的學生續領,若企業無遞補員額,實戰津貼則須返還繳回國庫。
每家企業媒合帳號僅有一組,待媒合成功後才會依專題另開業師管理帳號,若忘記密碼,可從登入的入口網站點選忘記密碼即可。
「5G Living Lab 創新實證場域」於經濟部工業局指導下成立,旨在鼓勵國內廠商、新創與跨業團體投入5G加速解決方案開發,創造5G全新體驗與加值服務,推動國內智慧娛樂產業5G化,迎接5G對智慧娛樂產業所帶來的豐富商機。
本場域徵案時程目前訂為110年4月5日至6月23日。未入選但符合遴選精神之團隊,仍歡迎聯絡本單位,洽詢合作模式。
1. 凡國內依法登記之公司及新創業者,均得申請本計畫之5G測試實證服務。
2. 5G Living Lab以扶植國內智慧娛樂產業創新為發展主軸,其他相關領域業者若有5G測試需求,亦歡迎進行申請評估。
測試作品的內容規範說明以下:
1. 測試作品應以正面形象、不涉及腥羶色等話題。
2. 從既有作品優化升級亦或是創新研發之作品皆可進行申請。惟曾入選109年度進駐測試之團隊,不得以同一提案重複參賽。
參賽隊伍在驗證過程或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屬,並未特別設限,其歸屬將依各團隊與企業之約定辦理。
本場域與電信業者合作提供5G測試服務,於協測期間提供基本資訊安全控管,進駐團隊若有其他考量,請於第一次進駐評估會議中提出討論。
5G Living Lab偕同中華電信,佈建5G企業專網 (4G+5G之NSA架構),提供3.5GHZ專屬基地台。
5G Living Lab備有5G終端測試設備(如:CPE、smart phone),2 張桌子,4 張椅子。若需電腦、VR/AR等硬體設備,煩請參考digiBlock C產業技術支援中心設備申請借用事宜
原則上,每件實證專案場域測試時間為1周(5個工作天)。
如有大型測試設備,如機械臂、電玩機台、多軸飛行器等,或需加裝或改變空間配置等需求,需於申請書內詳加說明,並配合管理單位同意。
將依照今年計畫成果評估,欲申請團隊歡迎持續關注5G Jump網站。
請致電(02)2592-2681 #312,湯鈞佑先生。